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捐赠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0】79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修订)》(苏大学〔2019〕68号)和各捐赠协议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捐赠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助学金评定
(一)评定对象
本科生捐赠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5000元不等。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捐赠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定程序
由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院(部)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审,提出本校捐赠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各捐赠单位审核。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将捐赠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附件2)于2020年12月4日(周五)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学生申请材料(附件3)于12月11日(周五)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华丰楼304)。
二、捐赠助学金年度汇报
(一)汇报对象
所有目前在校且曾获2019-2020学年黄乾亨助学金、钰翔助学金、点点教育助学金、长兴材料助学金、凯博助学金、科沃斯助学金、和合助学金、兴育新助学金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汇报要求
汇报学生填写《苏州大学捐赠助学金受助学生学年汇报表》(见附件5),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签署意见,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辅导员将学生信息汇总至《苏州大学捐赠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将《汇报表》于12月11日(周五)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华丰楼304),《统计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燕、顾一清,联系电话:67169512,电子邮箱:yqgu@suda.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0-12-01 16:47:53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 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