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学生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 |||||
教字〔2018〕280号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做好本科学生学期结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本学期于2019年1月11日结束,1月12日开始放寒假; 2.下学期定于2019年2月24日报到,2月25日正式上课。 二、考试工作: 1.时间安排: 教学计划内的所有课程必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完成教学和考核工作。 (1)本学期上课至2018年12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1日为停课复习考试时间,除校公共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及通识选修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考试工作均在此时间段予以安排。 (2)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与考风建设,请各学院在期末排考过程中,参照各校区标准化考场分布情况,原则上将考试地点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2018年12月27日前完成排考工作。 (3)2018年12月24日前请各学院(部)将领导巡考表(见附件1)发至教学质量管理科鲍璐佳,E-mail:ljbao@suda.edu.cn。 2.其它工作: (1)考场监考教师安排要求:49人以下的考场派2名、50—79人的考场派3名、80人以上考场派4名监考教师。 (2)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部)负责归档保存,请按《关于做好考试试卷及相关教学材料规范的通知》(教字〔2014〕11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 (3)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考前提出缓考申请(http://aff.suda.edu.cn),经分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并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缓考,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事先提出申请的,必须在事后及时补办缓考手续。否则,作旷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公共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及通识选修课程不得缓考。 (4)请各学院(部)认真执行《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26号)、《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48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抓好各项考试规范与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学校也会持续加大巡考力度。 (5)期末考试结束后,凡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无论采用何种考试形式,任课教师都必须认真填写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填写时要求能够如实反映考试情况,并对教学、试卷、成绩作具体分析,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全校公共课程考试,除了教师以班级为单位的分析外,开课学院(部)须对该门课程考试的情况做出总体的综合分析。上述所有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归档保存,以备专业评估和检查。 三、实践实习环节有关工作 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下学期大部分毕业班的学生将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各院(部)及时安排好这两项工作。下学期的实习计划的电子版于2019年1月7日前交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格式见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请在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 四、课务、成绩管理工作 1.下学期全校总课程表已排定,且学生业已初步完成选课,请各学院(部)在放假前将课程表(上课时间、地点)发给任课教师。凡排定的课程表一律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部)给予理解和支持,以确保下学期教学秩序的稳定。 2.2019年1月18日23:00前录入考试成绩,过程化考核试点课程的任课教师请登录http://cjlr.suda.edu.cn,点击“过程化考核试点课程成绩录入”录入成绩,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上报成绩”按钮,将成绩提交至教务管理系统;未列入过程化考核试点课程的任课教师请登录http://jsyd.suda.edu.cn录入成绩。请教务秘书在上述时间前对教师提交的成绩及时进行审核提交,以供学生查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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