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每学期的具体实施计划安排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学培训工作。 2.请有较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水平的同志担任分党校的教学工作。 3.负责各种培训班教学任务的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及校党校汇报。 4.建立各类培训档案,并由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5.担任分党校教学工作的本院教师,其教学工作量计入年终分配考核。 6.为保证分党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