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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26 浏览:1282 设置

学字【201772

各学院(部):

  苏州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生评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评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学院(部)要让学生在熟悉、了解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做好自我小结,充分发挥评奖激励机制的作用,以促进优良校风、院风和学风的形成。

二、严格执行苏大学[2017]53《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2017]52《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评定实施细则》、《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德育和学业测评细则》文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评奖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把关,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的工作程序以及时间节点操作,各学院(部)要组成奖学金评定小组严格初审,在公布初榜和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再报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7169512 67163722

  四、本次评奖工作将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定。

  1、《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ams.suda.edu.cn

  2、各级管理员和学生的账户、密码与自己的上网账号、密码一致。

31023-1110日完成网上奖学金申报工作,过时系统自动关闭。

4、名额、金额分配及项目明细见附件一、二、三、四。

  五、评奖具体要求:

  1、本次评奖对象为: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资格严格参照苏大学[2017]53《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 [2017]52《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评定实施细则》、《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德育和学业测评细则》文件要求,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2、学生成绩排名是根据学生的GPA在该年级、专业(专业大类)中的排名进行评定,请按照《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德育和学业测评细则》文件中所列条目进行。

3、文体活动专项奖和创新创业奖需要提供相关证书、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申请其他项专项奖需要提供详细的事迹材料,模板见《苏州大学专项奖事迹材料表》(附件五),由学院(部)审核并留存。

4、捐赠奖学金的评奖条件根据每个奖不同要求执行。

5、符合评奖资格的学生须在系统申报,同时填写《苏州大学奖学金及荣誉申请表》(附件六,学院(部)留存备查)方可参评。

6、不同奖学金兼得问题:

1在奖学金及荣誉评定过程中,符合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金额不可兼得,学校将择高向获奖者发放奖学金。

2)捐赠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六、材料上报

学生的奖学金及荣誉审批表、汇总表需各学院(部)管理员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打印,以上表格连同支撑材料一并书面报送,同时将以上所有电子数据在系统中报送给学校管理员审核,电子表格请发至邮箱,邮箱地址:wangrui@suda.edu.cn

  七、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1023

开放《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

1110

关闭《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

1117日前

各学院(部)公布初步获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审批表、汇总表、各类评奖材料及其Excel电子文档。

八、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67163722

特此通知。

详见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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