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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传媒学院关于加强毕业生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9-12-23 浏览:916 设置

凤凰传媒学院关于加强毕业生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7号)、《苏州大学关于加强毕业生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学[2009]26号)的精神,更好地做好我院毕业生创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成立学院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各系主任、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研究生秘书、各班班主任。在此基础上,明确上述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将相关工作进行目标分解,明确责任到人。

二、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将毕业生创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提上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学院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会或院办公会每年研究、部署、协调相关工作不少于两次。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全年用于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不低于学生工作经费总额的30%,主要用于资料印刷、信息交流、市场开拓、调查研究、参加培训、工作奖励及组织举办供需见面活动、创就业指导讲座等费用。

四、激励保障,形成制度。根据学校当年毕业生工作安排,将毕业班班主任工作延续至每年年底,每年下半年照常给予毕业班班主任电话补贴,并适当计算工作量。根据初次就业率和年底就业率情况,给予辅导员、班主任以经济补贴。鼓励学院广大教职工,甚至部分具有一定社会资源的学生积极帮助、推荐学生就业,对帮助各专业学生就业特别是帮助就业有困难的学生成功就业(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五、改革课程,服务需求。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办学,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从专业设置、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师资水平、社会实践课程化等多方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根据就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来年的招生计划。

六、建立基地,畅通渠道。学院加强对外联系和联络,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建立更多的实训基地。在畅通渠道方面,其一,发挥教职工和校友的力量,掌握人才需求的第一手信息,推荐学生就业;其二,邀请业界精英、成功人士等来院辅导和提高学生就业力;其三,通过学院网站、移动飞信、手机短信、校内、QQ群等便捷的通讯方式,及时发布各级各类资讯。

七、加强教育,重视引导。通过专家讲座、网络学堂、模拟职场、专场招聘、创就业沙龙等活动,加强创就业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树立符合实际的就业目标,帮助学生释疑解惑,稳定心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城乡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参加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鼓励毕业生应聘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项目。做好面上工作同时,对就业困难群体(由班主任测评认定,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心理问题毕业生、学习困难毕业生等)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对困难毕业生进行跟踪统计,为其建立动态档案,重点向用人单位推荐。

八、院班联动,重在班级。在开展好网络学堂学习的同时,所有班级或年级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创就业为主题的班级或年级活动。一年级侧重了解职业、了解自已;二、三年级侧重就业能力提升、考研升学指导;毕业班侧重就业心理、就业安全、就业观念等的引导。各毕业班级设立就业信息员,一方面让辅导员班主任及时把握毕业生就业心态,同时反馈毕业生就业状况,确保就业工作安全稳定。此类活动要求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参加。

九、注重安全,确保稳定。制定完善学院就业安全和稳定工作预案,强化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及相关防范宣传,教育毕业生对于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的防范及应对,确保学生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十、开展调研,加强研究。积极开展毕业生思想状况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市场调研、全面总结学院就业工作,并分别形成相应的书面报告。鼓励理论研究,倡导实践创新。对于发表就业工作论文或承担就业工作项目以及在工作管理、制度建设、指导服务等方面有新发展、新突破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凤凰传媒学院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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