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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关于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5 浏览:719 设置

关于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0254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本学期于2021115日结束,116日学生开始放寒假。

2.下学期学生于2021228日报到,31日正式上课。

二、考试工作

1.时间安排

各课程必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完成教学工作,并在校历规定的停课考试时间内安排考试(通识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除外)。

1)本学期上课至202113(周日)14日起停课考试。

2)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与考风建设,请各学院(部)在期末排考过程中,参照各校区标准化考场分布情况,原则上将考试地点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排考截止时间为20201228日。

320201225日前请各学院(部)将领导巡考表(见附件1)发至教学质量管理科鲍老师,E-mail:ljbao@suda.edu.cn

2.考试规范与要求

1)考场监考教师安排要求:2049人的考场派2名、5079人的考场派3名、80人以上考场派4名监考教师。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一卡通无效。监考教师须加强对学生身份证件的核查。

3)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负责归档保存,请按《关于做好考试试卷及相关教学材料规范的通知》(教字〔201411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

4)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考前提出缓考申请(http://aff.suda.edu.cn),经学院(部)分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并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缓考,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事先提出申请的,必须在事后及时补办缓考手续。否则,作旷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通识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不得缓考。

5)请各学院(部)认真执行《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26号)、《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48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抓好各项考试规范与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学校也会进一步加大巡考力度,并对违纪违规现象予以通报。

6)期末考试结束后,凡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无论采用何种考试形式,任课教师都必须认真填写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填写时要求能够如实反映考试情况,并对教学过程、试卷(其他形式考核材料)质量、成绩作具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全校公共课程,除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质量分析外,开课学院(部)须对该门课程考试情况做出综合分析。上述所有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归档保存,以备专业评估和检查。

三、实践实习环节有关工作

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下学期大部分毕业班的学生将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各学院(部)及时安排好这两项工作。下学期毕业实习计划的电子版请于20201231日前交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格式见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请于2021331日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内完成,系统网址:http://bkbylw.suda.edu.cn

四、课务及成绩管理工作

1.下学期全校总课程表已排定,且学生业已初步完成选课,请各学院(部)在放假前将课程表(上课时间、地点)发给任课教师。凡排定的课程表一律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部)给予理解和支持,以确保下学期教学秩序的稳定。

2.202112217:00前,过程化考核试点课程的任课教师请登录http://cjlr.suda.edu.cn,点击“过程化考核试点课程成绩录入”录入成绩,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上报成绩”按钮,将成绩提交至教务管理系统。未列入过程化考核试点课程的任课教师也在此时间前登录http://jsyd.suda.edu.cn录入成绩。请教务秘书对教师提交的成绩及时进行审核提交,以供学生查询。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0-12-14 17:49:12


 

起草人:

教务部  李振

发布人:

教务部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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