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1﹞30号
各学院(部):
为确保苏州大学2021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预申请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
做好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摸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加强政策宣介,确保“应助尽助”。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见《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请学生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二、办理流程
1、江苏籍首贷学生
(1)学生申请。需要新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江苏籍学生于6月11日前,下载并认真填写《2021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
(2)学院(部)审核。6月18日前,请各学院(部)根据学生所填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并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特别注意: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需一致。
(3)系统录入。资格认定完毕后,学院(部)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4)材料提交。请各学院(部)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部)公章,于6月23日前送至华丰楼304办公室(本科生)、蕴秀楼303办公室(研究生)。
2、非江苏籍首贷学生
非江苏籍首贷学生预申请不在本次工作范围中,请各学院(部)告知非江苏籍首贷学生主动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当地资助管理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一清(本科生)、和天旭(研究生),联系电话:67169512、65225391。
特此通知。